引言:5500亩滩涂,十六年深耕,全额投资4000余万元却面临权益困境;355公顷海域,被拆分为11本不动产权证,县级部门发证行为引发合规性争议。一边是国有资产疑似每年上百万元流失,一边是投资人合法权益亟待保障,如东县栟茶镇洋北垦区港南滩涂的发证相关事宜,背后的事实真相亟待厘清。记者通过与当事人张晓兵深入沟通、实地调研,客观呈现这场关乎公平正义与财产安全的事件全貌。

如福水产养殖区现场
初心:六旬投资人倾家投入,荒滩变身生态养殖基地
“这片滩涂,是我花了十六年心血,一点点从荒芜改造成如今的养殖基地,每一寸土地都有我的汗水。”谈及洋北垦区港南滩涂,六旬老人张晓兵难掩感慨。
2008年,经栟茶镇政府招商引资,张晓兵与亚海公司签订《合作合同》,约定由张晓兵全额承担该滩涂的全部建设工程,包括海堤加固、进排水闸修建、养殖池土方开挖、沟渠配套铺设、地力培育等相关设施建设,亚海公司无需投入资金,仅参与利润分成。
为履行合同约定,张晓兵倾尽个人全部身家,甚至通过借贷弥补资金缺口。“那几年,我几乎天天泡在滩涂上,白天盯着施工质量,晚上盘算工程进度,风吹日晒间,皮肤晒得黝黑,手上也磨出了厚厚的老茧。”张晓兵回忆,从一片荒无人烟的闲置滩涂,逐步改造为配套完善、可正常开展养殖作业的基地,他熬过无数个不眠之夜,不仅累计投入4000多万元资金,更投入了全部的时间与精力。
后期,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要求,张晓兵又追加投入近300万元,完善环保处理设施,开展常态化环境治理工作,推动这片滩涂实现生态养殖与经济效益的双向兼顾。
认可:政府调解确权,51.8%使用权有明确依据
张晓兵的多年付出,也得到了当地基层政府的认可。因《合作合同》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,2018年6月19日,在栟茶镇人民政府的主持下,张晓兵与亚海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形成会商纪要。参会的镇党委副书记、人大副主席、财政所所长等公职人员共同确认,张晓兵拥有该滩涂51.8%的使用经营权,亚海公司负责人张昌平享有48.2%的使用经营权,双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缴纳租赁费用,此次调解后双方就使用权归属无争议。这份由基层政府主持形成的会商纪要,成为张晓兵享有该滩涂合法权益的核心依据。


转折:权证发放生变,355公顷海域拆分发证引争议
然而,这份经政府主持确认的调解协议,在后续海域权证发放过程中未得到充分考量。2021年,该片区滩涂经专业评估并公示后,明确由国有公司如东县东盛海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盛公司”)统一管理,东盛公司也已完成权证申领的全部前期准备工作,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。
就在东盛公司等待领取权证之际,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(以下简称“如东县资规局”)取消了其发证申请,转而将355.49公顷的滩涂拆分为11个地块,发放11本不动产权证,全部授予亚海公司,此举使得该私营企业获得了该片区滩涂的使用权,而原本负责统一管理的国有公司及投资人张晓兵的权益陷入被动。
追问:发证流程是否合规?法律层面解读核心争议
此事的核心争议焦点的是:如东县资规局的此次发证行为,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?记者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》及相关政策文件,对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了客观梳理。
首先,从审批权限来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,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,700公顷以上需报国务院审批,其余项目用海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授权省级政府规定。而国办发【2002】3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,县级政府审批的养殖用海面积不得超过600亩(约40公顷)。涉案滩涂面积达355.49公顷(约5500亩),远超县级政府审批权限,依法应由市级及以上政府审批,如东县资规局直接发证的行为,涉嫌超越法定审批权限。
其次,从发证流程来看,国家海洋局印发的《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》(国海发【2006】27号)明确要求,同一项目用海应当一次提出申请,不得化整为零申报,审批部门也不得超越权限化整为零审批。如东县资规局将355.49公顷的滩涂拆分为11份发放权证,本质上是通过拆分面积规避县级审批权限限制,其流程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。
科普:正规海域使用权证发放流程,对照可见差异
那么,正规的海域使用权证发放流程应如何开展?记者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》及《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》相关要求,梳理出五大核心步骤,供公众参考:
第一步,申请人提交海域使用申请书、海域使用论证材料、资信证明等相关法定材料;第二步,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海洋功能区划,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;第三步,审核通过后,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严禁任何超越权限审批的行为;第四步,经批准后,由相应部门登记造册,向申请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,并向社会公开公告;第五步,申请人依法缴纳海域使用金,完成全部领证流程。
对照上述正规流程,如东县资规局此次既存在疑似越权审批的情况,又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审批权限限制,与法定流程存在明显差异。
乱象:同区域缴费悬殊,双重权益待保障
更值得关注的是,同为栟茶镇同一高涂区域的养殖项目,缴费标准存在巨大差异。其中,洋西水产由东盛公司收储后,每年每亩按380元左右的标准上缴财政;而亚海公司获得涉案滩涂使用权后,每年每亩仅上缴50元左右,两者缴费标准相差近7倍,据此测算,每年可能造成国有资产上百万元的流失。
与此同时,投资人张晓兵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。作为该滩涂的全额投资人,他不仅无法享受自身投入带来的合理收益,自2021年12月起,还持续受到张昌平的不当干扰,严重影响其相关经营活动,此事经多部门调解后仍未达成一致。
心声:十六年心血盼公道,合法权益待维护
“我不是要争什么名利,只是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,守住我十几年的心血!”张晓兵表示,他对这片滩涂的感情,早已超越了投资本身,这里的一草一木、一塘一池,都是他亲手打造,这份眷恋无法用金钱衡量。
按照“谁投资、谁使用”的海域使用基本原则,张晓兵作为该滩涂的全额投资人,理应享有相应的合法使用权,可如今却沦为“局外人”,其合法权益亟待得到明确保障。

向如福水产的工作人员,股东和养殖户了解情况。
进展:信访未果,记者追问待回应
截至目前,张晓兵已就自身权益诉求多次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情况,但始终未得到合理解决。记者就此次涉案海域权证发放的合规性、疑似越权审批等相关问题,已联系如东县资规局相关工作人员,截至发稿时,尚未收到相关回应。
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,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得到充分保障。如东县资规局此次“化整为零”发放权证的行为是否合规?若存在违规,相关责任人应如何追责?张晓兵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?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,期待相关部门主动介入调查,查清事实真相,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与投资人合法权益,彰显法治的公平与正义。
备注:本文内容由当事人张晓兵提供的相关材料、数据,结合记者实地调研整理而成,相关事实均有书面材料佐证。记者就文中涉及的海域权证发放相关疑问联系如东县资规局,截至发稿未获得相关回应。本文仅客观呈现事件全貌,不代表任何主观评判,相关结论以官方调查结果为准。
